老牌演員白荻遭姪女追業權

老牌演員白荻遭姪女追業權

【本報訊】40年代左派女演員、現已息影的白荻在1991年與姪女聯名買樓,並於5年前將其一半業權轉到女兒名下,但姪女指樓價全由她支付,白荻只是掛名業主,姪女昨興訟高院向白荻索回業權。白荻一方指,樓價是由她與姪女合資的公司支付,並呈上協議證明,但姪女否認簽過該協議,至於是否暗示白荻偽造文件,姪女回應「唔會猜測」。
現年90歲的白荻原名陳白荻,昨需坐輪椅出入法庭,2006年曾獲選為「十大香港傑出時代母親」。根據她2010年出版的著作《最美不過夕陽紅——白荻的往事追憶》,她1948年從內地來港後晉身影壇,也有做電影服裝設計,她並找來導演許鞍華寫序,新書發佈時,邵音音、周驄和黎萱都有到賀。

1991年聯名購買

原告陳硯(59歲)一方稱,因她沒有置業經驗,故在1991年7月與姑母即白荻聯名購買尖沙嘴的248平方呎物業。代表被告白荻及其女兒陳思紅的大狀盤問原告時指,原告與白荻在1988年合資經營麗雀時裝公司,客戶包括霍英東夫人及邱德根夫人,並呈上一份由姑姪二人於1990年簽署的協議,聲明二人各佔生意一半利益。但原告否認有簽過協議,稱生意由她獨資經營。被告則向原告反申索多年來的一半租金收入約34萬元。
案件編號:HCA680/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