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視像新聞和電視台每日新聞報道,由公共事務及多媒體新聞組負責。有前線採訪人員踢爆,該組目前有多達30人是以自僱形式受聘的「服務提供者」,其工時與工作性質與正式員工相若,卻未能享有僱員基本權益。工會質疑港台假自僱,為節省開支逃避僱主責任。
《蘋果》記者
港台視像新聞組原隸屬電台中文新聞部,去年改組為公共事務及多媒體新聞組,全職員工有25人。自接手亞視頻譜,該組需兼顧電視台新聞時段,員工工作量大增,近年聘用不少俗稱「cat II」的服務提供者,負責外出拍攝採訪和剪輯等。
工作範圍與全職相若
該組的cat II員工阿Sam(化名)指,該組目前有約30名cat II,工作器材如攝影機和電腦等均由港台提供,工作範圍及工時與全職員工相若,卻以日薪計算酬勞。惟因他們並非正式員工,只是自僱人士,故無勞保、強積金和有薪年假等僱員權益。
另一cat II陳仔(化名)稱,即使放無薪假,也要提前向上司申請,與正式員工無異,「放長假要早兩個月申請,仲唔一定會批,但我哋應該係彈性放假」。他更說,他們都有港台員工證,少數更擁有名片,「後來唔畀派,可能係驚其他人知我哋唔係真正員工」。
陳仔續指,非正式員工原則上不能為新聞錄旁白,但不少cat II同時有簽兼職記者的合約,便會借用兼職是正式員工的身份「偷雞」錄音。最近港台更推出新合約,訂明製作一隻專題「古仔」可獲約500元酬勞,但當中包括錄旁白等正式員工的工作。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認為,此舉很可能是假自僱,斥港台走法律罅,逃避僱主責任。他稱,即使港台缺乏資源,也不能壓榨員工,「如果政府想陰乾港台,只會令前線受害,咁政府就係大無良、港台就係小無良」。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則認為,歸根究柢是局方不肯增加資源,「冇人加,但又要完成任務,港台同事好兩難」。
港台:車淑梅都係咁
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回應指,cat II合約不屬假自僱,「呢個工種一路都有,車淑梅、鄭子誠都係咁」。至於有cat II會以港台記者身份報道新聞,伍認為當中不存在矛盾,又說聘用cat II是為了靈活調動,並會由部門決定cat II提供服務的時間,他們亦須通知部門何時不能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