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騰訊(700)正申請分拆網上出版社及電子書公司閱文集團上市,但其俗稱「A1」(草擬本)的上市申請披露,閱文以影響騰訊工作文化及環境為由,要求聯交所豁免其三名董事披露在騰訊持股比例,並稱「已獲聯交所豁免」,惟據可靠消息指聯交所未有豁免。
記者:陳雪蕾
市場人士批評,閱文申請理由牽強,沒有顧及投資者權益,若聯交所批准其申請將會開壞先例。更嚴重的是,閱文偷步聲稱已獲有關豁免,說法有誤導性及不準確之嫌。閱文本周一遞交上市申請,文件披露,閱文要求豁免披露騰訊首席戰略官James Mitchell、騰訊公司副總裁程武,以及騰訊投資併購部總經理林海峰於騰訊持股情況。
閱文解釋,由於上述董事均於騰訊或其附屬公司擔任要職,故向公眾披露他們於騰訊權益,可能會「在騰訊員工當中引起不必要的關注,及可能造成負面及政治性工作環境,嚴重影響騰訊的工作文化」。
在該文件的中文版本,閱文明確指「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授出相關豁免」,而英文版同樣指已獲豁免,但在該句子加上大括號作識別。可靠消息指,聯交所並未有授予豁免,令事件成為「羅生門」。
倘聯交所批准開壞先例
港交所指,不評論個別上市申請及其處理,惟指登載於披露易網站上的招股文件草擬本未經上市委員會審批,正式的招股文件與草擬本往往不盡相同。閱文及騰訊的發言人均指,不評論事件。
閱文又指,上述董事於騰訊的持股量不大,故對潛在投資者決定是否投資閱文不具意義或不重要。翻查騰訊披露權益,並未見該三名董事的股權分佈,意味持股比例應不超過5%。
有投行人士形容,有關申請極為罕見。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若有關豁免獲批准,是開壞先例,認為閱文申請理由牽強,更屬集團內部行政問題,不應因此漠視散戶利益。他又質疑,若有關人士持股超過5%,若得到豁免是否毋須按現行規定披露?他認為,監管機構應解釋清楚。
對於閱文涉偷步稱已獲豁免,有投行人士指,申請文件以英文版本為準,但該中文版本明顯出錯,英文版雖有括號(代表草擬,可作更正),但認為閱文寫明已獲豁免,有誤導嫌疑,保薦人應負上最大責任。
目前騰訊持有閱文約65.38%股權。分拆完成後,騰訊將間接持有閱文不少於50%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