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
【本報訊】2012年DR醫學美容集團涉推實驗療程誤殺女客人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前DR美容顧問指公司在通告中稱呼有錢大客為「金鵝」,與早前控方提及的「隱藏導彈」類同。她手上亦有一名女客人,豪擲40萬元購買療程打六針,不過客人抽血培植的效果欠佳,最終加錢轉做其他療程。
記者:勞東來
前美容顧問陳灝盈(圖)昨稱,DR推出涉案CIK療程後她日日推銷,有一名女客人向她購買。單據顯示該客人斥資40萬元購買療程打6針,但抽血後培植細胞數量不足,她最終加約2,000元改買幹細胞及其他療程。
控方指DR內部通告提及「金鵝」,問陳是甚麼意思,陳指是消費能力高的大客。陳同意辯方指公司清楚表明銷售療程不是用作醫病。
DR集團包括一間永怡(香港)有限公司,負責生產和運輸DR產品,永怡的前倉務主管林渭明昨出庭作供。案中死者與兩名事主於2012年10月3日在銅鑼灣DR中心接受CIK療程注射,林負責安排從大埔科學園的實驗室,運送配製好的血液製品到銅鑼灣供注射用。
員工乘的士運血製品
林指CIK血製品只可在注射前1.5小時內運送,而三名事主在不同時間進行注射,故三人的血製品無法一次過運送。他怕員工趕不及往返銅鑼灣和科學園,故他親自參與運送。公司沒規定運送方法,一名員工使用公司車,另一人不知用何方法,他則乘的士,用了約45分鐘。
運送程序方面,林指客人在DR中心抽血後,中心職員會將血液放於銀色袋交給運輸員工,員工會將袋儲存在公司車上的大型冰箱運到科學園,該冰箱內沒有冰塊,到埗後會將整個冰箱抬上樓轉交實驗室。至於從實驗室拿取配製好的血製品以供注射時,員工會帶備小型冰箱,實驗室人員會把血製品和冰塊一同放入密實袋,再置於冰箱內,員工送到DR中心後整箱交給中心職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