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謀殺案】
【本報訊】油麻地碧街7-11便利店店東遭越南裔遊客用刀捅死一案,控方繼續播放被告的警誡會面片段。他描述事發經過時前言不對後語,先稱自己受惡魔控制將刀直捅入店東心口,及後則謂店東身穿避彈衣,刀槍不入。被告又指這是一個遊戲中的挑戰,「挑戰去殺人或傷害人」,而他事後往超市「借」刀打算殺警,好讓警察射死他,因「只要死了,才可以通過這個挑戰!」
記者:楊思雅
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被告Bui Van Cuong(32歲)在控方播放會面片段期間在犯人欄內低頭、閉眼,不時竊笑,他否認於去年3月8日謀殺店東鄭嘉沛(38歲)。
稱感店東穿了避彈衣
警方在會面片段中,向被告出示涉案已斷開兩截的兇刀,問被告是否用刀插店東鄭嘉沛,被告連聲否認,「不是我,是惡魔控制了我的身體」。
他反問警員:「你如何用一把爛刀殺人?」更謂:「你嘗試插自己看看是否可行?」他指店東當時身穿避彈衣,只有他看見,其他人看不到。警員要求他形容該避彈衣,被告則改口稱:「我看不到,但我可以感受到,好厚。」
至於何以肯定店東身穿避彈衣,他則謂:「因為刀爛了,人類無可能抵受到這個力量。」他強調子彈也無法穿過避彈衣,「我的刀能做到甚麼呢?」他更揚言如果沒穿,「你就拉我,放我在監獄,我要令惡魔付出代價!」被告觀看便利店閉路電視片段後指,「我感覺不到有插入去」,直指片段造假。
指思想受黑魔法控制
被告後來承認用刀插入店東鄭嘉沛的身體,但強調是受到惡魔的「黑魔法」所控制,「那個人不是我,我控制不到自己的身體、思想及說話」,絕對不會承認控罪。而被告忽然又指這是一個挑戰,屬遊戲的一部份,「挑戰去殺人或傷害人」。
警員問他何以事發後往超市偷了一把更大的刀,他指「借」刀是為了殺警、嚇警,好讓警察射死他,這才可完成挑戰。
控方及後讀出多份死者的醫療報告,透露其右胸位置有約3厘米傷口,刀傷傷及心臟、肺、胰臟及肝等多個器官,造成大量出血並死於多重器官衰竭。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