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常不免傷心,讀古書亦然。且因古今不異,尤覺殘忍,一遍又一遍打破「進步」的迷夢。
嘉慶年間,安徽、河南一帶,有名叫「紅胡」的匪徒。這些人不務生事,又愛賭博,先為賊,後為盜。擁有武器,兇猛野蠻,像戲臺上的紅鬍子花臉,故有此稱。嘉慶十九年(1814)冬,御史陶澍寫摺子上奏,講明何以緝拿不力,任其橫行:
……地方官每有緝捕要犯,不敢明拿,非用數百金購線,不能獲一人。若僅帶差勇,搗其巢穴,則匪黨出入皆用抬槍。不唯恐傷良民。即官役受傷,已成激變,各上司帶兵入境,一兩月不能獲犯。而地方官已筋疲力盡,惟有隱忍不言,顢頇了事,以圖目前之苟安而已。
收買線人需要錢,帶兵抓賊則且有性命之虞;反不如睜一眼閉一眼,保住位置來得實惠。只要不出大事,烏紗帽不會掉。人民的性命與財產,那當然與官員無干。嘉慶帝收到摺子,還算嚴肅對待。他作出批示,要求地方長官把平匪當成大事,必須抓住首惡,以儆效尤。後來兩年間,河南、安徽各抓捕匪首數人,算是完成了任務。
今日翻書,遇到在河南做縣令的山西人王士恒。他的詩集編了年,他本人的生年也可確定。因此很容易知道,那「甲午年」所作的《紅胡》之詩,成於道光十四年(1834)。二十年過去了,匪徒們怎麼樣呢?照舊是「揭竿兼佩刀,抬槍作前驅……罪惡發堪指,國憲不容誅」。看來殺幾個匪首毫無作用。
那這位勤政愛民──這倒並非反話──的王縣官怎麼樣呢?他很憤怒。只不過,這憤怒根本無法落在實處,因為詩的末尾,只是這樣色厲內荏的六句:
豈其習難移,抑由化未敷。火烈雖少止,終未拔根株。作歌告爾輩,各自愛爾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