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前妻案】
【本報訊】患精神分裂五旬無業漢涉強姦同住的前妻,案件昨在高院續審。無業漢出庭自辯,聲言直至被捕才知已離婚,案發當晚仍當對方是妻子。他否認強姦,反指是妻子主動要求性交。他稱若知兩人已離婚便不會性交,法官追問為甚麼,被告答道「大家唔熟啦嘛」;又形容自己是好堅貞嘅一種,從一而終,唔接受濫交」。
現年51的被告供稱與事主「感覺無變,一向都係夫妻」,指事主有時甚至睡在他的床,不時有性行為;又稱無收到離婚訴訟的文件,因為「好多信,冇辦法睇晒」,事主也無向他提及離婚一事。被告稱去年11月9日晚和10日凌晨的性交,是對方自願進行。
指事主要求性交
控方盤問被告,指他心知兩人關係早於2013年破裂,性生活停止,只是被告「死都唔離婚」;被告稱「佢講大話,屈我強姦佢」,並稱自己「好老實……每日返工放工,人哋可能覺得關係好遠」,而事主則夜生活多姿多采。
控方指事主當晚被禁錮在房,掙扎6小時後無力,被告乘機強姦她,被告否認強姦,並說「佢教我嘅……我到咗咁嘅年紀,對呢啲興趣唔到上嚟」。他稱事主用手幫他勃起,並要求性交。法官問是誰脫衣服,被告支吾以對稱「好順咁除咗」,後承認「我除嘅」。辯方問既然被告對性不感興趣,為何要脫衣服時,被告說「兩個人響屋企,要啲性生活,家庭關係先和諧」。控辯雙方今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113/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