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積犯狎童囚4年半

智障積犯狎童囚4年半

【本報訊】有多次非禮案底的孌童癖智障運輸工放監不久,即於所住屋邨附近重施故技,帶7歲男童到後樓梯狎玩,並要求男童擁抱和手握其陽具,並隔褲摸男童下體。他早前在區院認罪,昨被判監4年半。法官明言被告屢侵犯小童,悔意欠奉,參考上訴庭3年前對他就另案加刑的判詞,認為日後被告若有再犯,應交由高院處理。
44歲被告林裕偉早前承認於今年1月8日,在順利邨社區中心後樓梯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他曾有22項案底,其中4項類同,最嚴重一次判監4年。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無精神病,但有輕度智障及孌童癖,認為他無悔意,重犯機會高,對社會和小童構成危害;而犯案與智力無關,他明知所犯罪行嚴重仍屢犯不改,不可輕判。
案件編號:DCCC216/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