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佔中的前廣西欽州市政協委員廖紹暉(前稱廖少輝,圖),前年以獨立人士身份參加區議會選舉時掛上橫額及單張,稱獲5業主立案法團支持,但其實無書面同意而被廉署拘控。他早前承認6項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罪,昨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35歲廖紹暉早前稱得對方口頭同意,因選舉忙碌而沒拿書面同意。辯方昨求情時稱被告技術性犯規,非蓄意犯案;且曾從事物管,與多個法團相熟,事後嘗試拿書面同意,但因法團主席死亡等原因無法取得;而還柙兩周已知錯,望能輕判。裁判官鑑於其良好背景及有悔意,判處社服令。
案情指被告出選2015年區選油尖旺尖沙嘴中選區,於10月22及11月20日發佈5幅橫額及1,000張單張,稱獲5幢大廈的法團「全力支持」,於11月22日選舉中敗給民建聯關秀玲。
案件編號:WKCC3043/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