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校服女 明德男生候懲

非禮校服女 明德男生候懲

【本報訊】去年11月尾西灣河出現「口罩色魔」非禮夜歸校服女生,一度引起附近街坊恐慌。一名24歲港大明德學院男生事後被捕,他昨於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庭上透露他先後三度尾隨同一名15歲女生上樓,首次為「探路」,第二次從後伸手掩她的嘴及搓胸,女生掙脫後報警。一個月後他竟敢再訪,幸女生關上閘門避開;兩周後他再在附近出現落網,他說想「碰運氣」再遇女生。

戴口罩三度尾隨事主

法官指被告莫嘉俊每次皆於夜間跟蹤X,相信這些經歷會對X造成創傷,被告落手前曾探路,非常差劣,他只被控一罪實屬幸運。辯方認同案中有加刑因素,又稱被告明白自己有問題,已尋求醫生專業協助,故要求先索閱專家報告,了解被告犯案時狀況。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9日,等候精神心理報告及X的創傷評估報告才判刑,被告還柙候懲。
去年11月24日晚,戴口罩的被告尾隨X回唐樓住所,當X行至4樓,被告加速超前,再轉身撞X身體,由於X正用手機不知就裏,反向被告道歉。6日後被告再跟X上樓,在2樓梯間從後掩X嘴及搓胸,X掙脫,返家告知父母報警。翌年1月10日,X開大閘時聽到後面有腳步聲,回頭見戴口罩的被告,她走入大廈並關上大閘,被告見狀逃走。
同月23日,警員在現場附近見被告形迹可疑截停他,警誡下他承認曾非禮X,以為戴上口罩不會被認出。
案件編號:DCCC257/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