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費17.5萬變79萬 公司罰款

裝修費17.5萬變79萬 公司罰款

【本報訊】海關督察為新居委託裝修公司報價,對方「先開工後報價」,裝修費由17.5萬元大增至79萬元。督察不滿,向傳媒及海關投訴。裝修公司及董事在沙田法院經審訊後罪名成立,是《商品說明條例》生效以來首次有裝修業界被定罪。裁判官昨判公司罰款3萬元,判罰董事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董事判社服令

兩名被告依次是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其50歲董事林沛泉,各被裁定一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立。海關提醒市民裝修前應細閱報價單及總開支報價,工程展開後監察施工情況及分段付款。
裁判官黃士翔指裝修工程銀碼大,若消費者不清楚銷售方式會承受很大風險;又指本案性質嚴重,但考慮林及裝修公司無案底,亦非存心欺詐,公司只因沿用以往營商手法而違反新法例,且工程沒質量問題,公司事後作改善設施,與顧客確認價錢才進行工程,遂判罰款及社服令。
案發於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期間,海關督察蔡劍輝擬將其馬鞍山翠擁華庭800平方呎單位裝修清拆,到馬鞍山中心明思設計廔傾談裝修事宜。林首次見面時出示第一份共18頁報價單,僅講解5分鐘,當中近10頁「自選項目」全沒提及。
林沛泉其後加添多張新報價單,不少收費項目不在原來報價單,有工程更「先開工後報價」,如電掣每個收690元,明思聲稱安裝108個,但蔡點算僅得72個;又將假天花板工程「一開七」逐個收費;拆冷氣機遙控座架時一粒螺絲收100元,報價單亦沒提及;主人房拆牆,報價單寫每平方呎收280元,涉及11呎,但拆牆後泥水批盪每平方呎再收280元。
案件編號:STCC476/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