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得知事故後無通報

瑪麗得知事故後無通報

【本報訊】醫生開漏藥給鄧桂思,聯合醫院內科及老人科4月1日開始調查事件,但延至同月20日才向醫院行政總監徐德義呈報,翌日始向醫管局總部通報。醫管局檢討醫療事故呈報機制的小組稱,事件中聯合醫院遲報,瑪麗醫院知悉事件後也沒即時通報總部。

聯合遲報「不理想」

醫管局因應鄧桂思事件,成立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重要風險事件政策檢討小組。成員劉少懷表示,除聯合醫院遲報外,鄧桂思於4月5日轉到瑪麗醫院後,瑪麗與鄧的女兒Michelle溝通沒正式紀錄。劉沒回應是否瑪麗醫院告知Michelle,母親沒獲處方抗病毒藥,只表示Michelle於4月19日親自向聯合醫院查詢抗病毒藥一事時,瑪麗醫院沒與聯合醫院溝通,也沒將事故通報醫管局總部。兩間醫院的管理層在事後處理有不足之處。
劉又指,Michelle於4月24日知悉醫管局想向公眾公佈事件,她無明顯反對但想先獲得書面回應,總部及聯合醫院管理層卻於4月25日至5月8日考慮多時,至9日才決定開記者會交代,形容這並不理想,不應將書面回應成為延遲公佈的理由。
記者多番追問醫管局會否對遲報的醫護人員處分,劉少懷表示,醫管局對員工的表現有既定人事處理機制,但沒回應具體如何跟進及針對性跟進機制。
檢討小組的報告列出6大範疇及8大建議,惟醫生未有依時通報並沒有後果,報告亦無相關建議。小組成員馮載祥指出,醫護人員未有在規定24小時內通報,包括擔心因事故承擔法律責任及後果,建議要減輕員工對調查的擔憂。劉指,部份醫療事件較複雜,醫護人員難以界定事故所屬類別,會於未來3個月於部份需呈報事故類別,如錯誤處方藥物引致病人永久喪失主要功能,作出附加定義。
■記者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