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可封屋 毒窟業主最高囚15年

警可封屋 毒窟業主最高囚15年

【本報訊】有業主誤將物業租給不法之徒用作毒品飯堂惹麻煩,大律師指出,警方近年嚴厲打擊毒品集團,若發現業主容許物業被用作販毒用途,單位除了會被查封外,業主亦可能要面對刑責,最高可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5年。香港業主會提醒業主要了解租客背景,如工作、職業等。
陸偉雄稱︰「業主出租單位,或者租客租咗單位轉畀朋友住,佢哋有責任確保單位唔會被用作毒品飯堂或儲存毒品。」業主若稱不知情,「在法律上只係抗辯理由;但若人人都話不知情,法官信不信就不得而知」。

宜向租客索入息證明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則指︰「好多業主犯一個毛病,就係對租客唔了解,對方講做生意就信做生意,乜嘢生意?做咗幾耐?乜行業?完全唔知。」而對毒販找人出面代租單位,他認為業主更要自保,如了解租客背景,必要時索取入息證明,即使對方報稱做生意亦可能有詐,因為隨時可自行印製,「得個人名,公司地址、大廈名全錯的太空卡片」,業主需問清楚。
■記者郭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