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法院大部份案件都由當值律師代表被告抗辯求情,過去20年,當值律師服務費用僅按消費物價指數調整。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直言當值律師服務費用與市場脫節,他希望政府大幅提高服務費用,以吸引多些資歷較深的律師或大狀參加,政府有責任為市民提供最好的服務,包括法律服務。
現時市民只要一次性繳付540元手續費,便可獲由當值律師委派的律師代表他就案件辯護。現時當值律師服務名冊約有共1,200名大律師及律師,輪候出任,大概每月一次至每兩、三個月一次不等。
立法會去年通過將大律師的刑事法律援助費用增加50%,律師的刑事法律援助費用則上調25%,惟當值律師費用除因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而作出調整外,97年以來從未作出檢討。
曾在當值律師辦事處出任聯絡主任的熊運信指出,現時做一整天當值律師可獲7,500元,這個服務費猶如「雞肋」,難吸引年資5年以上的大律師或律師參與,資歷較深的同業根本「唔係好想做」,因他們「閒閒地收4,000至5,000一個鐘」。
業界盼加至萬元一天
他指80年代,輪候名冊人數較少,同業每月可當10日當值律師,可賴以維生,但現在「計埋燈油火蠟,今時今日靠做當值律師係不能謀生」。除了名冊人數增加,犯罪數目亦逐年減小,熊稱「近呢3年香港太平咗好多,2015、2016年連續兩年的刑事數目下調,拉上庭及畀人告嘅都係雙位數下調,犯案人少咗,律師多咗,餅細咗,輪候時間就一定長咗」。
他希望增加服務費,加至10,000元一天而非「一百幾十」,因政府有責任為市民提供最好的服務。對上一次大幅調整是1997年,當時因欠缺人手,政府才大幅加薪。他指政府一直以金錢為唯一考慮因素,曾聽過有政府高層謂:「我畀一舊水都有人做,點解要畀200蚊?……點解要加人工?𠵱家冇人做咩!」
熊曾代表業界到立法會陳詞,惟負責管轄當值律師服務的民政事務局一直稱需搜集資料,至今未作出任何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