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大狀收入減半 教書幫補

洋大狀收入減半 教書幫補

【本報訊】97年回歸前司法界提倡本地化,培訓更多本地法律人才。廿年過去,以英文審理的案件數目大減,加上本地生人數越來越多,有昔日年賺過百萬的外籍大狀大嘆生計受到衝擊,收入減半,要到大學教書幫補。
執業接近30年的大律師安華暉憶述,回歸初期正值過渡期,他未覺受影響。1999年他有份為轟動全城的Hello Kitty藏屍案辯護,隨後數年案件接不停手,單是法援署的案件已令他平均年賺70萬元。
但安華暉指,隨着越來越多洋人法官退休,空缺均由操雙語的本地人填補,英文案件數目銳減;昔日他處理裁判署保釋申請「收到好好價錢」,近年主要接辦有較多洋法官的區院或高院案件,但收入大不如前。百物騰貴下,他捱不起半山住宅的租金,搬到較平租的愉景灣;由於生意減少,2009年他主要在中大教書,間中才上庭。近年他多接律政司外聘檢控工作,相信是多了洋大狀退休,他變相「在細餅之中,分到比較大份」。

聘本地大狀減繙譯時間

推行中文審訊的確有助加快審理案件,減省繙譯時間,另由提堂到排期審訊,回歸前需排期3至4個月,現已加快至約一個月。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也指,除非客戶是外國人,否則本地人寧選同聲同氣的律師或大狀,方便直接溝通和發問,亦避免因聘用洋人要繙譯文件,令費用及時間增加。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中文審訊絕對是好事,除了被告使用中文自辯時,跟律師及法官直接對答交流外,更減省法庭即時繙譯及翻譯法庭謄本的時間。陸指隨着中文審訊廣泛推行,華人裁判官的比例因而大大增加,以往司法機構會從新西蘭、澳洲、英國及愛爾蘭等地招聘法律人才來港擔任裁判官,但此舉已成絕響,改為轉聘本地律師及大律師擔任。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認為,若是專攻特定範疇的大狀,「沒問題,仲搵到食」,但過去30年本地人才湧現,對處理日常案件的洋大狀會有較大衝擊,「那時是魚塘裏的大魚,現在魚塘變了大海」。
戴又指本港法律服務範圍太窄,變相限制了就業機會,如勞資審裁處不像外國可有法律代表,另英國不同政府部門都聘請律師,但香港政府的法律工作幾乎全由律政司負責。
儘管本地法律界「人口過剩」已非新聞,但當城中有觸目大案,大眾每每聽到政府和被告均從英國請來御用大律師應戰,許仕仁案、曾蔭權案等例子俯拾皆是。聘用海外大律師須得高等法院批准,法庭會考慮案件複雜性、是否涉專門法律議題等因素。數據顯示,這種臨時海外認許的數字,2003年至2007年每年約有30人,2008至2012年上升至約40人,但近年有回落趨勢,2014、15和16年分別有36、27和20人。
戴啟思早於10年前曾表示,隨着本地資深大律師越來越多,對海外認許大狀的數目沒有下跌感到失望。「我對過去5、6年某些案件獲准聘用海外大狀感到意外,尤其是刑事案件。」他重申海外認許的數字應該減少,「我所見過比較出色的本地大律師,絕不遜於海外大律師。」他指香港法律漸漸發展出各種專業範疇,不乏相應的人才,毋須求助於外。經常處理司法覆核案的戴又指,政府處理涉及解讀《基本法》的案件時傾向聘用海外大律師,「那很奇怪(extraordinary)」。他指一些人口稀少的小國,例如前英屬西印度群島,或需要時常聘用外國律師,「但香港不是小地方,沒有藉口做同樣的事」。
■記者歐陽聯發、勞東來、戴國輝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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