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前揭發半山干德道豪宅璈珀僭建6間天台屋,屋宇署跟進後昨在憲報刊登清拆令,要求相關僭建屋的業主必須在60日內完成清拆僭建物工程,否則可判監及罰款,若業主在60日後仍不遵從清拆令,之後會每日罰款2萬元。屋宇署稍後會把上述清拆令「釘契」,附加在相關物業的土地契約上。
稍後釘契 違例可判囚
璈珀位於干德道55號,入伙一年多,6間僭建天台屋中,部份安裝了水龍頭、電燈及疑似爐具,並從外接駁水管入屋,據知過去兩日無人再進出天台屋,晚間天台屋亦沒有亮燈。
屋宇署昨日刊憲的清拆令,是向璈珀頂層一個複式單位,即12樓A室及15樓A室連天台的業主發出,據土地註冊紀錄,該複式單位業主是懋德航運主席鄭承忠的太太丁培芳,她於2015年12月以3.6億購入有關單位,複式單位實用面積4,710平方呎,實用面積平均呎價達7.6萬元,創屋苑新高價。
屋宇署人員早前接獲投訴指璈珀有天台僭建屋,經調查確認上址有天台屋疑屬僭建後,曾欲進入屋苑張貼清拆令,但卻遭管理公司人員阻撓,事件引起公眾不滿,至昨日屋宇署決定發出清拆令。
屋宇署發言人強調,相關物業的業主必須在清拆令發出後60日內完成清拆工程,若業主拒遵從清拆令,並於8月底最後限期前仍未清拆僭建物,業主可能觸犯《建築物條例》第24(1)條,若罪成最高可監禁一年及罰款20萬元,同時業主在60日後仍不遵從命令,每天可另處罰款2萬元。屋宇署稍後會把上述已刊憲的清拆令釘契,附加在牽涉物業單位的土地註冊紀錄之上。
■記者關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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