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朱凱廸案 被告稱:兜圈捉精靈

跟蹤朱凱廸案 被告稱:兜圈捉精靈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去年立法會選舉日遭跟蹤3小時,又疑在街站被偷拍「點相」,4男子否認遊蕩罪。辯方昨在屯門法院結案陳詞,承認4被告有跟蹤朱,只爭議跟蹤行為不一定造成不安。裁判官反問,為何首被告要向警方稱「兜吓圈,捉精靈捉咗兩個鐘」,辯方答道「一定有理由而跟(蹤)」,但「動機唔重要」。

控方:令人不安可定罪

辯方又指,各被告行為雖有不妥,但不一定構成罪行,又舉例記者也不時跟蹤,「係唔係個個都要告遊蕩?」控方回應,有案例顯示即使被告沒實際威嚇,但若果行為會令人合理擔心安危,已經可以定罪。
辯方補充,即使行為構成不安,惟次被告黃俊欽(18歲)及第四被告何義基(41歲)只是乘客,沒實際參與跟蹤計劃。裁判官反問,閉路電視拍攝到第四被告甫見朱在元朗下車即落車尾隨,又用電話聯絡;朱作供也提及在街站遭第四被告偷拍,懷疑被點相。
控方也指次被告不是無辜,他在警誡承認9月4日凌晨4點便登上其胞兄、即首被告黃堅輝(36歲)私家車。閉路電視也拍到,私家車一早停在村口必經之路,明顯要等朱出門。
另也有片段拍到次被告向第三被告林家俊(43歲)及第四被告私家車送早餐,又在街站附近四處張望。當朱登車離開街站時,次被告即跑回胞兄私家車,控方指他有積極參與跟蹤。裁判官今午裁決。
案件編號:TMCC552/17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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