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監管私營骨灰龕的法例今日刊憲生效,全港123個違規龕場約30萬個骨灰位,最終會否因不獲發牌而被取締備受關注。早於2008年花了12萬元買入粉嶺蓬瀛仙館永懷堂兩個龕位的梁氏夫婦,訴苦指近日驚悉蓬瀛仙館不單是違規的「表二」龕場,館內的永懷堂更是非法僭建物,即屬雙重違規,恐終會被拆卸。兩夫婦感憤怒,不滿當初買龕位時職員涉隱瞞僭建,擔心死後也不得安寧,遂要求仙館退款但被拒絕,兩夫婦斥當局監管不力,無法保障消費者。
記者:潘婉玲 周子惇 麥超億
政府今年3月公佈全港153個私營龕場,只有兩成是合規格的「表一」龕場,餘下八成(123個)龕場則屬違規營運(如違地契、違規劃用途或霸官地),被列作「表二」龕場,隨着監管骨灰龕新例今日刊憲,所有龕場未來6至9個月都不能再賣龕位,若當局最終決定不發牌及不豁免,表二龕場有機會被迫結業。其中一間最出名及最大型的表二違規龕場便是粉嶺蓬瀛仙館,館內共有約2萬龕位。
與親友共花90萬元買位
投訴人梁氏夫婦稱他與多名親人於2008年及2009年,先後於蓬瀛仙館永懷堂購入12個骨灰位,共花約90萬元:「畀錢之前,我曾問過職員有冇問題,因我都擔心可能唔合法,但職員當時話冇問題,我就信佢,始終仙館有咁耐歷史!」後來親人相繼離世,現只餘下4個骨灰位空置,其中兩個梁生梁太打算自用。
沒料到今年清明節夫婦到永懷堂拜祭,卻發現了怪事,因堂內1,200多個骨灰位離奇地有近半都是空的,「多年前買係九成滿,點解現在咁多骨灰搬走了?」他向仙館職員查詢時,對方卻反質疑兩夫婦只是「眼花」。梁先生感不妥,遂向多個政府查詢,方獲告知仙館所在土地的地契原來不准做骨灰龕,故營運屬違規;更令他憂慮的是,有部門告知他永懷堂是僭建物,即是雙重違規。兩夫婦擔心政府若下令清拆,將來兩夫婦及親人死後的骨灰都恐無處容身。
夫婦強調只要求仙館退回12萬元費用,並答應把8位已上位親友骨灰移到館內合法地方,梁嘆稱「就算退回12萬,𠵱家都唔夠買一個龕位」。但其後多次開會無果,對方只口頭承認館內部份龕堂屬僭建,亦沒有向政府交圖則。梁先生其後再獲仙館書面回覆,指永懷堂沒有即時搬遷需要,又辯稱購買骨灰位的費用屬宗教捐獻(香油錢),因此拒退款,令夫婦更憤怒,質疑是狡辯。
記者於6月21日陪梁氏夫婦再到蓬瀛仙館對質,一名姓黃女高層稱她2010年才加入,並不知道永懷堂屬僭建。仙館最終只肯承諾若永懷堂被迫清拆,會把受影響先人骨灰安置到其他龕堂,並聲稱會於兩星期內寄出承諾書,惟堅拒退款,但梁指對仙館「已經失晒信心」,質疑政府欠監管。蓬瀛仙館及屋宇署至截稿前仍未有回應《蘋果》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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