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朱凱廸案 4被告表證成立

跟蹤朱凱廸案 4被告表證成立

【本報訊】議員朱凱廸去年立法會選舉日懷疑遭跟蹤3小時,又在街站被偷拍「點相」,4男被控遊蕩罪昨續審。辯方盤問朱凱廸的司機,質疑涉案被告「淨係跟」,又沒攔截,是他過份擔心。惟司機不同意,指對方動用兩架車跟蹤,他擔心有交通意外,或有人要傷害他和朱等人。4被告昨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跟住一齊掉頭」

去年9月4日,朱凱廸的鄰居陸欣庭負責接載朱及助選團成員到不同街站拉票。早上十時,他們離開元朗,他從倒後鏡察覺一輛白色私家車「跟住我哋一齊掉頭」,陸嘗試突然掉頭,又將車停在路邊,白色車亦照做。
他們認為選舉行程趕急,便決定擺脫對方,陸於是加速,又在倔頭路掉頭。白色車最終沒跟隨,然而有另一輛私家車接力跟蹤,陸決定停車報警,當巡警走近該車時,對方一度欲逃走,陸立即下車衝前攔截。該車司機為首被告黃堅輝(36歲),其弟次被告黃俊欽(18歲)也在車上。辯方質疑,陸純粹擔心選舉活動受阻,並非擔心人身安全,陸不同意。四被告不自辯,今天結案陳詞。其餘兩名被告第一輛白色私家車的司機林家俊(43歲)及乘客何義基(41歲)。
案件編號:TMCC552/17
■記者歐陽聯發

朱凱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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