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姨丈出席酒樓BB百日宴時,先用力箍年輕姨甥女的頸,向親友炫耀「佢係陳家最靚嗰個女」;繼而在姨甥女抱B拍照時,從後揸姨甥女胸部達1分鐘,笑容猥瑣兼手指作起伏,在她胸部留下紅印。姨丈被控普通襲擊及非禮罪,受審時自辯稱事件或源於十多年前沙士期間的家族恩怨。法庭認為指控雖不合理,但非沒可能發生,亦不接納被告講法,裁定他兩罪罪成,收柙待判。
記者:羅日昇 伍嘉豪
案件早前審結昨裁決。案發於去年7月17日,百日宴設在尖沙嘴The One商場某酒樓,主角是男被告(62歲)妻子任職的公司老闆男孫,因雙方主僕關係逾20年,老闆一併宴請被告妻及其家人,女事主X(27歲)為被告妻親友。X供稱遭被告「箍埋去」朋友的餐桌炫耀,席上朋友向被告表示:「我就覺得唔係嘞,我覺得你個女甜啲。」X掙脫。
事主向母投訴反被斥
至賓客輪流抱男嬰拍照時,被告從後向抱B的X搭膊頭,另一手伸前大力搓揉她的乳房,持續「揸住」達1分鐘。她回頭與被告四目交投,被告露出猥褻笑容。X稱因雙手抱嬰,當時無法擺脫被告的手。X大叫「唔好」及「救命」,姊姊等人上前了解,賓客散開。她到廁所檢查胸部發現紅印,及後向母親投訴,卻反被斥「唔好嘈」。她回家後哭泣,後向輔導人員求助。姊姊供稱目擊被告搭X膊頭。
被告除自辯外,亦呈交數封品格證明信,指他體貼及關懷後輩。他稱不清楚X為何作如此指控,並自爆曾於2002至2003年襲擊太太,太太須回娘家暫住,女方家人因而不喜歡他。
暫委裁判官梁嘉琪指X及姊姊作供清晰,誠實可靠。被告帶X到朋友面前介紹她,必然是貶低X外貌,及拿她來作比較和羞辱。裁判官反問,十幾年前的恩怨及不滿,為何會在十多年後才表露。被告猛力箍X頸絕非體貼,與品格信所述背道而馳。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下月12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9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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