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6歲女童 補習教師囚18月

狎6歲女童 補習教師囚18月

【本報訊】有非禮前科的補習教師出獄後到補習中心工作,藉詞成立新補習社及會提供私人免費試堂,誘騙一名家長讓6歲女兒跟他返回將軍澳住所補習,其間撫摸和舔她的下體,她向母親投訴而揭發事件。教師早前承認非禮罪,昨被判入獄18個月。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事主為年幼女童,且32歲被告鄭雲觀有同類前科,曾被判監超過50個月,心理專家更指被告重犯機會高,判他入獄實在所難免。案情指被告在觀塘某補習中心工作,今年2月21日向6歲X的母親聲稱會成立另一間補習中心,邀請X免費試堂。X母不虞有詐,於同月26日帶X到港鐵調景嶺站。被告接X到將軍澳健明邨住所後非禮她。X下課後向母親投訴,母親報警求助。被告曠工沒再到補習社上班,於翌月15日到警署自首,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TCC535/17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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