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會議員朱凱廸去年選舉前接連收死亡恐嚇,投票日疑遭4男子跟蹤3小時,包括偷拍「點相」及私家車跟蹤,案件昨在屯門法院開審,4人辯稱僅「遊車河食早餐」。辯方雖承認4被告尾隨朱的競選車,但不足令不畏強權的朱擔心安危。朱不同意,形容計劃精心部署,「一生人都冇試過咁嘅(被)跟蹤經驗」。
記者:歐陽聯發
四被告依次為黃堅輝(36歲)、黃俊欽(18歲)、林家俊(43歲)及何義基(41歲),當中僅次被告沒案底。4人否認遊蕩罪,控罪指他們去年9月4日在元朗遊蕩,致朱凱廸合理地擔心其安全或利益。朱昨由警方保護出入法院,休庭時獲准留在庭內。
第四被告疑偷拍點相
朱供稱當天早上7時在家門等候競選車時,其鄰居、即首被告駕車駛經,並說「估唔到咁早出發喎」。至早上10點,朱在街站留意到一名可疑男子混在記者堆拍照,認為對方非記者而是要點相,便吩咐助選團提高警覺。助選團拍下該男子,控方指這名穿短褲拖鞋的男子為第四被告。
其後朱乘車離開元朗時,同行人員發現有人跟蹤,朱建議擺脫對方,拍下車牌車款並報警。辯方在同意事實承認,第三被告的車最先尾隨,兩度跟隨掉頭,又跟着朱的車停下;首被告的車其後加入跟隨,但最後被朱的司機下車截停,有巡警上前調查並記下資料,十多天後採拘捕行動。
充當司機的首被告在警誡下稱「遊車河食早餐,未揀定餐廳」,其弟即次被告則指「跟阿哥去食早餐咋」;駕另一輛車的第三被告稱「只係車個朋友去嗰邊買嘢咋喎」,而涉偷拍的第四被告則稱「十幾年冇返嚟香港,見有選舉影吓箒」。
辯方盤問時指朱為民請命十年以上,又不畏強權參與對抗,當時可「好冷靜咁處理」,沒受驚。朱不同意,他特別擔心助選團被點相,日後會遭襲擊;並否認辯方指他為擺脫兩輛尾隨私家車,向警方誇大感受。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TMCC5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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