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Wally成為首個在香港合法安葬的流產胎,Angela指並不是靠「好彩」,而是丈夫和朋友用盡各種方法爭取。
或由醫院當廢物火化
Angela稱在英國、澳洲等國家,父母有自行安葬流產胎的權利,不論胎兒受孕周數長短,院方均會批出證書。若父母不願領回胎兒,醫院會代為焚化,部份國家甚至設立花園埋葬。她直指香港在這方面的法例落後,雖有父母「唔睇(胎兒遺體)會安心啲」,但仍須讓他們有選擇權利。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在英國若父母事先向醫院聲明想取回不足24周的胎兒遺體,並證明會以合法方式如宗教儀式安葬,醫院一般會於化驗胎兒後,再將遺體交回父母自行處理。若父母事前沒有特別要求,醫院會將未夠24周的胎兒遺體當作醫療廢物處理,與其他人體殘肢或組織一起火化。
婦產科專科醫生余啟文表示,外國處理不足24周胎兒遺體的彈性較大,父母若向醫院申請領回胎兒遺體,醫院一般會順應其要求。他相信這與外國文化背景與本港不同,及宗教信仰類別較多有關。
■記者陳沛冰、陳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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