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百貨公司設美食中心區,顧客在此進食,或喝杯下午茶。
這天見有位肥師奶,坐在那兒大吃榴槤。她一個人坐,但四下沒人趨近,都嫌臭。很多榴槤迷視為至寶,不能自拔,一買了巴不得馬上幹掉。但若在公眾場所,也得有點公德,別逼人相就。不愛榴槤的人認為如同貓屎,受不了。
吃相奔放的肥師奶沒顧念到他人感受。要知道,吃鳳爪、豬手、金沙骨、芒果、榴槤這些,一定是徒手痛快,與相熟的親友愛人一起享用,淋漓盡致,再惡形惡相嘴膩手髒,原形畢露都不打緊。在家最好。
但在公共區域拈着creamy的榴槤大口大口地吃足大半小時,兩手黏膩到處揩抹,桌上還有殘渣,味道四散,讓果王蒙羞。
我對榴槤不算厭惡,挑選現剖鮮吃也有其特色──只是不管多麼芳香甜膩價格高昂的榴槤,經不起久擱,發酵變質特別快,隔夜的更如腐屍惡臭,經過垃圾站、垃圾房、超市垃圾桶,在這盛夏中蒸漚歷爛,中人欲嘔。我寫過,那些戀棧權位但政績庸劣的過氣政棍,就是隔夜榴槤。
話說回來,1423期《飲食男女》有榴槤專題,漂亮吸引又詳盡,可讀性甚高,連不大愛榴槤的人,也愛上這特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