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被告疑事後用鹽水圖製無菌報告

次被告疑事後用鹽水圖製無菌報告

【本報訊】衞生署調查發現,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實驗室內部份器具及兩個處於培植階段的血液樣本同受污染,直指污染源頭是實驗室,與運送樣本程序無關。
控方指,3名事主血液樣本內的細菌濃度非常高,必定在培植期間已受污染;而次被告陳冠忠則在事主注射血液後翌日,越洋致電回實驗室,指示同事對3個鹽水樣本進行病毒測試,並訛稱樣本分別屬於3名事主,圖「製造」3份沒細菌污染的報告。
控方指3名事主於10月3日接受注射,理應負責收集血液樣本的陳冠忠不在香港,翌日出事後他要求同事化驗的鹽水根本不含人體DNA,測試結果為陰性,着陪審員想一想為何被告要製造該3份無毒報告。
而原來DR亦有將盛載事主血液樣本的點滴袋送回APSC進行病毒測試,控方指病毒測試機不消一天便證實血液樣本內含有膿腫分枝桿菌,藉此可證細菌濃度非常高。

污染源頭為實驗室

衞生署人員翌日前往APSC抽取多個環境樣本進行化驗,在培植血液樣本的主要器具、即離心機及輸液管吸槍中發現膿腫分枝桿菌。
衞生署職員另在兩個處於培植階段的血液樣本中發現同一桿菌;而首被告周向榮胞姊周欣欣在此一星期前曾接受血液注射,當時亦出現細菌感染症狀。控方認為6個樣本全在APSC實驗室培植期間同時受污染。
控方另排除血液樣本在實驗室以外受污的可能,指3名事主的血液樣本經不同交通工具運抵銅鑼灣分店,而3人與周欣欣在不同DR分店接受注射,若所有樣本均在運送或注射時受到同一細菌污染,可謂過於巧合。再者,衞生署職員從銅鑼灣分店撿取了鹽水樣本進行化驗,沒發現任何污染。
控方另提及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事發後4個月被要求遷出大埔科學園,因科學園指APSC申請入園時稱從事幹細胞科研,待取得GMP認證後才會商業營運臍帶血和幹細胞儲存服務,但它一直未獲GMP認證,便從事培養CIK療程產品的商業服務,違背申請書說法。控方指GMP詳列醫療產品由生產到售後的安全規範,雖然不符合GMP不等於犯罪,但GMP是檢視被告有否疏忽的合理準則。
■記者楊思雅、勞東來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
【回歸二十年】專頁: 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