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子在姻親開設的僱傭公司工作,離職後於內地自立門戶期間出現財困,狗急跳牆下,向前僱主兼姻親訛稱手上有對方開出的假機票單據等文件,勒索550萬元,否則向廉署舉報。他昨於區院承認勒索罪,求情稱受生意拍檔欠下貴利所累,被捕後仍遭大耳窿寫信入收押所恐嚇。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
記者:蔡少玲
被告黃科銘(38歲),求情稱2002年開始於姻親的公司任職文員,2013年離開,去年與女拍檔在內地合組僱傭公司,惟女拍檔借下160萬元貴利無力償還,竟將其個人資料告知大耳窿,要他孭債;事件更牽連其分居妻子,大耳窿知道其妻名字,並致電到她的公司,恐嚇被告若不在案發當日前清還欠債,便上門「探望」其妻。
辯方指,被告在恐慌及無計可施下才勒索姻親,他勒索550萬元,原意是還清貴利後,將剩下的錢用於營運公司賺錢,做法確實愚蠢。
指收押時收大耳窿滋擾信
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被捕後在荔枝角收押所期間仍遭大耳窿滋擾,對方曾冒認其兄長,向懲教投訴指他曾遭懲教人員以手替他做肛門直腸檢查;大耳窿亦假冒其妻寫信給他,提到「四大公司嘅老總已收到柯打,會睇住你」等字句,故意令監察還柙人士的懲教人員誤以為他牽涉黑社會,是麻煩人士。
辯方並稱,被告已獲姻親原諒,同意為他寫求情信,故要求押後案件以便取得有關信件,獲法庭批准。
案情指,事主X於去年11月14日接獲自稱「Marco Wong」勒索550萬元的電話,X認出是被告,稍後報案,並在警方指示下向被告壓價至30萬元,在公司交收,被告反要求X將錢存入一個銀行戶口,並要X翌日付清尾數,惟他翌日即被捕。
X稱明知沒開出虛假機票單據,但因被告聲稱若未能解決欠債,會找人上門向X收錢。X為免公司聲譽受損和自身安全受威脅,故願付對方數千元。
案件編號:HCCC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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