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車長私吞車資候懲

城巴車長私吞車資候懲

【本報訊】年近七旬的城巴車長被人匿名投訴,指私吞乘客的現金車資,城巴遂放蛇揭發車長私吞70元車資。他昨承認一項盜竊罪,准以500元保釋候判。
被告王文漢(67歲)無案底,承認於今年5月2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外,於駛往機場的A21線巴士上犯案。被告前年10月入職城巴,案發路線每程成人車資為33元。城巴今年4月接到投訴後,派兩名行政助理喬裝乘客,案發當天以50元及20元紙幣付費;被告接過後說「多謝」,直接把錢放入褲袋。職員通知經理報警,警員在總站截獲被告及搜出贓款,被告承認因貪心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後失去工作,現為小巴司機,日薪400元。裁判官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4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1875/17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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