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案控方指是恐怖故事被告廣州學「治癌」兩日 包裝成保健療程

DR案控方指是恐怖故事
被告廣州學「治癌」兩日 包裝成保健療程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涉於2012年銷售實驗性質療程,造成一死兩傷殘。集團創辦人、化驗員和女西醫三人否認誤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訊。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件是恐怖故事,被告前往廣州的醫院學習僅兩日,即將實驗性質的治癌療程包裝成保健療程銷售,短短兩個月後已為客人注射,事後有3名客人因細菌感染而血液中毒。
記者:勞東來 楊思雅

被告為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2歲)、化驗員陳冠忠(32歲)和西醫麥允齡(36歲)。控方開案陳詞指,三名女事主於2012年10月3日在DR醫學美容銅鑼灣分店接受CIK療程。CIK療程用於治療癌症,涉及抽血培植及重新注入病人體內,仍在實驗階段。
DR集團在2011年已對CIK療程感興趣,次年2月7日三被告和職員到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接收施用CIK療程的資訊。醫院資料指療程可助減低癌症復發率多達七成,5%病人會發燒及發冷,控方稱會傳召專家說明數據誇大及欠缺根據。

主控指臨床測試不符標準

被告等人翌日返港,當日DR集團即發出內部通告指將推出CIK療程,6日後火速錄得首宗交易。但集團仍在學習階段,同月27日次被告陳冠忠重返廣州學習培養細胞的技術,3月13日再有另一人前往學習。3月中有兩名DR職員臨床試用療程,兩人均表示接受血液注射後感覺較以往好。集團於3月底首次向顧客抽血進行培植,4月20日首次對客人注射培植後的血液。
主控昨指兩名職員的臨床測試不符合科學標準,又指普通醫生須受訓3年才可成為血液科專科醫生,但DR集團由學習到真正提供療程,僅花了兩個月,究竟被告是否知道自己在做甚麼。

3人療程後均有敗血症休克

每次CIK療程價值近6萬元,DR的單據顯示多達55人購買了CIK療程,包括需截去雙腳小腿和右手4隻手指的事主王靜波(60歲)、肢體有一定程度永久傷殘的黃鳳群(57歲),以及死者陳宛琳(46歲)。王是一名教師,黃是國際學校清潔工,月入僅7,500元,死者則協助丈夫經營茶餐廳。另外被告周向榮的姊姊亦有接受療程及受細菌感染,而她本身患肺癌。
三人在9月12日抽血,由陳冠忠進行培植,然後同在10月3日到DR銅鑼灣中心,接受麥允齡進行血液注射。三人的血液樣本分別由DR職員乘搭地鐵、的士及由集團司機運送。恐怖故事發生於注射當日,三人接受療程時均感到不適,其中王發冷及嚴重顫抖,職員甚至無法使她定下來,麥曾開出抗生素給王和黃。
死者亦持續發燒和發冷,當晚曾向診所求醫,但醫生只開出感冒藥。她翌日持續不適到DR中心求助,但麥不在,職員召救護車送她到律敦治醫院,而黃亦因上班時無力行走而被送至同一醫院;王則在DR安排送到法國醫院。控方指三人因注射了受「膿腫分枝桿菌」污染的血液,出現敗血症休克。死者留院一星期後死於多個器官衰竭。
控方指從事故可見注射受污染血液風險何其巨大。周和麥均是醫生,而陳則是中大生物化學及生物醫學碩士,沒可能不知有關風險。控方指事主根本沒需要進行CIK療程,她們未獲充足資訊以作選擇,被告對CIK療程亦未有足夠理解,但為了金錢或個人利益而向事主施用CIK療程,最終因嚴重疏忽誤殺一人,案情嚴重性已超越民事索償案件,必須刑事檢控。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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