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因為香港社會氣氛低迷,立法會在建制派的多數暴力下,民主派似乎難有作為,政治人物包括建制和泛民都像是無心戀戰,傳媒對立法會的新聞不關心,公眾也感到無力回天。如果這樣,仍然有普選成份的立會凋零,北大人自然就得其所哉矣。
上周末立法會審議港鐵沙中綫工程追加8.47億元撥款案,以25票贊成19票反對通過。建制派的廖長江投錯反對票固然顯示他如何心不在焉,但民主派居然有10人缺席投票。如果這10人中有8個人出席,政府以為憑暴力多數一味把立法會當提款機的惡行就得到遏止了。但民主派坐失機會,卻沒有絲毫愧疚檢討,輿論似乎也不當一回事。
昨天網上有一篇文章,翻了這一屆立法會運作以來的一些舊賬。
去年11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開會,姚松炎提出成立「跟進橫洲發展項目事宜小組委員會」,最後以17票反對、14票贊成、7票棄權,遭到否決。民主派在這個委員會有25人,何以只得14人出席投票?其他泛民如此輕忽投票責任嗎?
今年4月鄭松泰在立法會內會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選舉事務處遺失載有全港登記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事件」,最後以25票贊成25票反對,主席李慧琼按《議事規則》投票否決有關動議。有3名泛民議員缺席。只要其中一人出席,就能使這樁涉及300多萬選民私隱的懸案,有機會曝光。這是不是很重要的事?
今年5月啟德體育園319億元建造撥款,當中包括1.8億元津貼給落標者,如此荒謬的補貼,居然最終以18票贊成17票反對通過,有3名泛民議員缺席,假若當中有2人出席投票,議案將被否決。
這些本可以扭轉局面、給厚顏無恥的政府敲響警號的議案,就這樣因為部份泛民議員沒有履行他們應盡責任而讓政府可以更無恥啦。
有些議案,縱使無法扭轉局面,但為表達選民意向,在議會投票也是極重要的。比如政府提出撥款60億加入亞投行,完全未有提及回本時間又或任何實際好處,也不解釋為何巴西只購買500萬美元50股仍能躋身亞投行,而香港卻需要60億。結果是36票贊成,10票反對。泛民有11人缺席,2人投棄權票,而4人投贊成票。儘管即使泛民齊腳也無礙議案通過,但對這項討好北京的60億撥款,投棄權和贊成票的理據何在?尤其是,投棄權票的其中一人,在發言時還是反對撥款的,何以投票時又棄權?缺席的是另有私人事務,還是在牽涉阿爺的事情上故意避席?
際此政治低氣壓,即使對立法會制衡政府的功能已失去期待,但我仍不能不自我檢討:是否這段期間也對立法會處於失覺狀態了。網文激烈,但也提醒我的關注。無論如何,立法會仍然有憲制上的功能。以上提到的事,我不想它們發生,亦不想去評論。但每一個人做事都應該盡自己的責任,議員和輿論都不能迴避責任。香港還沒有完全沉淪,即使沉淪,盡自己的本份仍是做人的起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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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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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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