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新金融(440)公佈,已完成出售香港人壽保險及大新保險之全部已發行股本,預計錄得未經審核除稅前收益約35億元,董事會通過派發每股6.6元特別股息。集團預期,下周四(29日)董事會會議決定派發特別息安排後,適時再作公告。
至於出售澳門人壽交易,則待監管條件達成後再另行公佈,據悉,因有關交易產生額外溢利有限,故即使完成後不會再另派特別息。
根據公佈,買方已就大新人壽及大新保險共支付80.3億元,集團將出售所得約22億元撥作派特別息,14.5億元用作增加一般保險業務的資本基礎,6至10億元增強大新銀行(2356)一級資本基礎,另不少於33億元作為一般營運資金用途。
大新金融發言人回覆,根據去年達成協議,有關交易可在香港業務獲批准後先行完成,故是次先完成香港業務交易並非特別安排,澳門當局仍在審批澳門人壽交易,據集團所知審批過程順利,有望不久後完成,董事會建議派特別股息總額22億元,已一併考慮出售澳門人壽的預期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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