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先警告後執法指引

違先警告後執法指引

【本報訊】食環署小販管理隊票控朱婆婆被批評違反指引。政府2011年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無牌販賣執法政策是具體諒性,若販賣活動不涉禁售或受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也非在主要通道或行人絡繹不絕的地方,小販事務隊人員會先警告、後執法,並只會在口頭警告無效後才檢控。對年邁或殘障小販會視乎現場情況,合理地行使權力。

前線人員稱要情理兼備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檢控朱婆婆事件明顯偏離政府政策方針,食環署必須釐清現時小販管理政策,向前線人員提供清晰指引,避免日後出現同類不可理喻的事件。
有小販管理隊人員向本報表示,前線執法人員一般會跟從食環署指引,「有同事心態、性格係好揸正嚟做」,才出現檢控年邁小販事件;但強調即使前線人員直接檢控而沒警告,也屬合法,最重要有足夠證據。他指前線人員處於兩難,「告佢(就)殘忍,唔拉佢又好難向投訴人交代」;平日前線人員都被訓令執法時要情理兼備。根據立法會文件,2014、15及16年食環署檢控無牌小販數目分別是26,025、23,054及15,310宗。
■記者陳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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