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超賣機票 設條款免罪責 市民向海關投訴廉航激增25%

航空公司超賣機票 設條款免罪責 
市民向海關投訴廉航激增25%

【本報訊】航空公司超賣機票遭質疑有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廉航推低價票時混亂亦惹不滿。海關表示,過去兩年共接獲10宗未能如期登機投訴,當中7宗未能證實違法,其餘調查中。海關指,超賣要視乎航空公司有否在交易條款列明善後安排,如有未必違法。海關今年首4個月收到涉及廉航投訴亦增加兩成半。
記者:謝明明

海關近年屢接獲市民外遊投訴。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關建強接受訪問時表示,明白公眾關注航空公司超賣機票問題,2015年至今海關共收到10宗市民未能如期登機的投訴,當中7宗經調查後未能證實違法,其餘3宗仍在調查中。據悉,當中包括早前一名香港快運(HK Express)乘客已付款購票卻未能登機個案。
關指出,超賣是航空業界的運作安排,海關關注相關營運有否涉及虛假說明或誤導性遺漏,又或不當接受付款。他稱,要視乎航空公司有否在交易條款中列明相關善後安排,「例如安排改搭其他航班,或者退款等賠償」,如列明細節及履行承諾,未必違法。「但如果航空公司冇提供或不合理安排,或會觸犯法例」。

多不滿要改買正價票

近年市民網上搶購廉航超低價機票已成習慣,亦引發不少爭拗,海關於今年首4個月共接獲36宗涉航空公司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比去年同期的30宗上升兩成,其中涉及廉航有25宗,比去年同期的20宗增加兩成半。
關指出,涉及廉航的投訴主要不滿搶購不到最低價格機票,要改購買正價機票,海關關注航空公司是否利誘式廣告,即廣告指有優惠價機票,而實際上無相關機位提供,但海關至今並無發現相關違法情況。另一最多投訴是航班被取消或延遲,海關調查發現航空公司會因應實際情況而更改航班,並非蓄意欺騙,只是合約糾紛。

一遊學團違例判罰款

另海關今年首4個月接獲61宗涉及旅行代理的投訴,與去年同期相同,當中涉旅遊網站投訴有19宗,比去年下跌14%,而涉傳統實體旅行代理投訴則微升5%至42宗。其中投訴旅遊網站最多是最優惠價格保證失實,關說:「網站聲稱訂房當日嘅酒店價格最低,但投訴人發現其他網站嘅酒店價仲低。」海關調查發現,相關網站所列載的房間級數不同,致房間收費不同,並無違法。
去年至今年4月,海關共接獲455宗涉及旅遊業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當中215宗撤回投訴及140宗經調查後無足夠證據證明違法;只有一宗涉及遊學團個案被法庭裁定罪成,被判罰款3,000元及向受害人賠償35,600元,以及兩宗正進行司法程序,其餘97宗正在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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