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大火與大廈管治(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倫敦大火與大廈管治
(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倫敦市中心Grenfell Tower的大火,死傷慘重,場面恐怖,引起世人廣泛關注。Grenfell Tower外牆用的危險物料,固然令公眾警覺到,現時在英國和香港皆通行BS476防火標準,是否有檢討的必要。但另一方面,Grenfell Tower大火,亦提醒了多層大廈的管治問題,不單會涉及圍標等貪污問題,更可能會搞出人命。
Grenfell Tower雖然是被稱為Council House的公屋,但管治這類Council House的市鎮理事會,已經是民選法定機構,市鎮理事會議員由當地選民一人一票選出,會議有一定程序,有一定公眾問責性,但Grenfell Tower仍然出現大量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問題,採用了危險物料作外牆裝飾,更成了這次大火其中一個殺人無數的原因。
香港房委會並非民選,一點問責性也沒有,就算業主立案法團,於計算票數時,並非一戶一票,而是以業權份數計算,而業權份數如何劃分,亦沒有一個公式可言,發展商可以透過停車場、商場等公用地方佔有龐大的業權份數,永遠控制業主立案法團,令小業主變成羊牯,或小部份有龐大業權份數的投資者,可以把持業主立案法團,不少私人樓的管治因此變得一塌糊塗,在香港這種更缺乏問責的環境下,沒再出現類似Grenfell Tower或嘉利大廈大火一類的意外,只能說香港人過去一段時間運氣不錯,但不代表這是沒問題的。
以英國倫敦為鑑的情況下,香港無論公屋還是私樓的管治架構,都必須更貫徹民主,讓公眾可以換走一些不適任的人,以及防止少數人或公司可以任意控制管治架構,這樣才會最大程度上,至少在管治層面,防止類似Grenfell Tower一類的災難,在香港的多層大廈發生。在公屋層面,房委會應開放部份議席由現有房委會公屋的住客一人一票選出,而每一個屋邨的互助委員會,以及屋邨管理委員會,亦需要更民主,以及一切會議內容,都要讓公眾看到,甚至不合理的決定,可以被司法覆核,或可以邀請私隱專員、申訴專員一類監察機構介入。在私人樓宇層面,應該以業戶為單位計算選票,而並非所謂業權份數,而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選舉亦應由政府指派的第三者中立機構進行,而不是像不少業主立案法團,由有明顯利益衝突的大廈管理公司進行和監督選舉,這是十分之荒謬。

業主立案法團要民主化

香港由於土地問題,很多人都居於多層大廈,多層大廈一旦發生大火,如果管理架構做不到善政的話,所造成的人命傷亡情況一定更糟的。而很不幸,香港的多層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不是充當為少數人的提款機,便是淪為土共政黨建立樁腳系統的工具。泛民除了派人在這類地方架構上積極參選,爭取議席之外,更要為香港多層大廈居民生命安全為大前提,提出房委會以及業主立案法團民主化的口號,相信市民會因自己的大廈管治得到改善,而日後投票時多謝民主派中人的貢獻。既然多層大廈管治不當的危機是客觀存在,除了打擊圍標之外,在大廈管治體系民主化上,若然泛民願意多下工夫的話,就算沒有足夠的蛇齋餅糭,市民仍然會支持和感謝泛民在改善管治上的貢獻,這樣得出來的樁腳更紮實,而這正正是地區工作上應關注的課題。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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