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佛經保命實錄 - 林夕

抄佛經保命實錄 - 林夕

最近台灣朋友掀起一股抄佛經潮,都說抄經能保命,即使犯了什麼事,不用賠命之餘,更有機會賠點錢就全身而退。當然都在說笑,但是帶着唏噓恨的嘲笑他們的恐龍法官。
恐龍法官者,從恐龍時代活過來,不知人間何世,不通人性險惡之謂也。否則,怎麼會那麼多起的殺人案,都以「仍有教化可能」為由,由死刑改判終身監禁?在持久爭議聲中,台灣要不要廢死是一回事,也不是要執着於執行死刑,只是那判詞,其實可以寫得更有說服力。以往慣常以犯人仍然天良未泯、仍可改過遷善為理由免死,於是,從嫌犯到現行犯,未審已先行在警署率先認錯,殺人的向家屬下跪,真是假的真得了,真的懺悔也難逃造假之嫌。
這次會引起抄佛經保命潮,是因為這次逃死的早有案底前科,而且殺妻是早有詳細計劃,手段殘忍,顯然不是一時衝動,可法官除了以犯案前有發過溫馨簡訊給妻子,所以不失人性;再加上教化人報告犯人有抄寫過佛經,法官問:這能證明在懺悔ing嗎?教化人回報:以我們信佛之人來說是有,但不能保證有教化可能。真是信不信由法官,而法官信了。
於是台灣人有云:人性未泯的意思是,在死亡關頭,人性自會轉死性,目光祥和點、認錯頻密點、對家屬喊話,學會萬死莫贖的發音,謙卑謙卑再謙卑就可以立地成佛,不過不用赴西天就是了。
過去一個個都如此起死回生,這回所須動作更簡單,抄經。幾個朋友都操的一聲,阿彌陀佛,不是要死人才得安樂,而是這樣就可以有教化可能,往後如何教化社會大眾?要表現得活像個好人,抄抄佛經看看聖經,戲就演完了,連偽善的成本都降到這樣低,誰不會拿本經書當護身符?
我一向相信,抄心經金剛經什麼經也好,即使其實對內容不甚了了,還是有果報的,就是:心靜,雜念不生,人自然平和,行惡的門檻就高了。這跟牌品好,人品自然不差是同樣道理的。自從台灣有了這個案例,我想,要推廣抄經,就更容易了,不過,我敢保證:懷着求這求那的功利心,只會越抄越浮躁。台灣法官不信,臨急抱佛腳的人也不會信,那麼,隨身帶着聖經五十年的人,該不會起歪心,又可信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