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NBA總決賽(圖)打得火熱,雙方球迷的網上筆戰有如球賽般精采;見過不少以粗口互罵告終,亦有很多落力分析己見望以理服人;多人討論當然好,非理性的謾罵就可免則免吧。
不過難怪,我也是球迷,看得肉緊時未必要很離譜的事情才觸動神經。個人經驗,有時五五波判給對手,我會傾向把之視作偏頗;出現多幾次,就自然認定對方球星獲球證優待;若情況相反呢?坦白說,我或許會認為沒問題。喜歡嘛,這東西不能以中立不中立來量度。一場球賽的勝負,原因不一而足,不能簡單一句黑哨就把一切解決掉,然後對其他事情視若無睹;與其一面倒指罵球員受惠於黑哨,不妨再抽離一點看看:哨子掛在球證頸項,於這個議題上他們才是主角吧。
球證很難做。原因除前文提到的球迷心態外,還有其工作必須依實況調整尺度。球例寫得很清楚,但若只依足規例,一點碰撞就動輒吹罰,以小學學界的標準在NBA執法,是否可行?答案顯而易見。在職業運動世界,球證除要令球賽公平進行,另一責任就是確保比賽順暢,故每到賽事生死關頭,一些輕微違例一般都不會吹停,任由球員決定賽果;簡而言之,球證工作就是要情理並茂。當然,你不能因甲隊球員輕微碰撞就給乙隊罰球、乙隊將對手整個撞飛又以比賽進入「關鍵時刻」為藉口,當時運高睇唔到。抽水太多,連自己都煩厭,就說白一點好了:水貨客阻街無日無之,卻放蛇拘捕一個賣紙皮的婆婆,其實與上述情況相似。「咁阿婆真係犯法吖嘛,犯法唔拉就錯!」談對錯嗎?有人會死腦筋的只把規則奉為金科玉律,卻忽略一些更重要的事情。
近年香港,許多人都愛以追求極致中立作為自己的偏頗開脫,這東西,叫偽善,有如以中立程度來量度個人喜好;相比偽善,懂得因應客觀道德標準而有所取捨,才顯得善良。
伍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