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薄扶林碧瑤灣一間市值逾千萬元高層單位,昨日上演「燒炭自殺」追數事件。一名裝修工人與女戶主因為其中一筆約10萬元的裝修費爭拗,其間裝修工人突然走入睡房反鎖,以WhatsApp要脅戶主稱若不找數會在房內燒炭自殺,「令其單位變凶宅」。警方到場勸喻個多小時,裝修工人自行開門,當時房內有一堆炭塊燒着,工人被送院檢查後,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恐嚇及刑事毀壞罪拘捕。
記者:溫瑞麟 莫家文
被捕裝修工人姓許(67歲),家住屯門。據悉,許近日到碧瑤灣25座一高層單位做裝修工程。碧瑤灣於1979年入伙,有38年樓齡。根據資料,肇事單位是由一名姓曾女子於1979年以29.9萬元購入,有地產公司指,上址單位實用面積約976方呎,現時呎價逾1.4萬元,估價約1,300萬元至1,500萬元,租金可達4萬元。
警勸喻後自行開門
昨午3時許,許在該單位與66歲姓曾女戶主因為裝修費用爭拗,消息稱,有人要求女戶主先支付其中一筆約10萬元裝修費,但對方以未到付款限期為由拒絕,許追討無果後,突走進其中一間睡房反鎖在內,並向女戶主發WhatsApp訊息,內容大致為若收不到有關裝修費,就會在房內燒炭自殺,「令單位變凶宅」。女戶主大驚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隔門勸說,其後再召談判專家協助,其間房內傳出燒着物件的氣味,在場人士大為緊張,幸經多番勸喻,至下午5時許,許自行打開房門,他當時清醒,警員入房調查,發現地上有一堆正燃燒的炭塊,部份地板亦被燒毀,警方立即將火撲熄,再安排許送院治理,調查後將他拘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在別人住所燒炭,可能干犯的罪行是刑事毀壞,甚至縱火,前者最高可判監10年,縱火罪最高判終身監禁。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聯會會長陳國雄指,一般承建商與戶主就工程費爭坳,主要就價錢及質素問題上產生矛盾,若水火不容演變至報警收場,雙方關係已鬧至甚僵,無法心平氣和商討對策,只能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陳指就小型承建商與業主的工程爭坳,香港調解仲裁中心已設立專門為建築工程而設的調解機制,讓雙方對簿公堂前,讓調解員客觀尋求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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