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不合理解僱 勝訴兼贏訟費追薪牧師 「願將教會咒詛變祝福」

遭不合理解僱 勝訴兼贏訟費
追薪牧師 「願將教會咒詛變祝福」

【本報訊】長沙灣播道會恩福堂前牧師何錦除,被教會指控瞞報事奉履歷、冒簽助人「打尖」受洗、串通內地教會詐騙恩福堂等,兩年前被即時解僱。牧師興訟勞資審裁處追討27萬元,經審訊後,審裁官昨指恩福堂未能證明解僱有理據,裁定牧師勝訴兼贏訟費,牧師料獲賠16萬元。牧師稱已饒恕及包容恩福堂,他願將對方的咒詛變為祝福,但上帝自會審判。
記者:伍嘉豪

何錦除(55歲)於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兩項申索均獲勝訴。按早前聆訊內容透露,經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後,被告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有限公司須賠償16.6萬元。何庭外指恩福堂冷酷,事件對他造成身心傷害,上帝自會審判,恩福堂要自己面對。雙方曾於開審前商討和解,其間恩福堂董事局去信審裁官指,教會內部紛爭應按《聖經》教義處理,不應交給「地上的法庭」。何批評教會「連地上嘅條例都唔守,仲話自己有《聖經》咁高嘅標準?」最終和解談不攏。

稱上帝自會審判

審裁官鄧少雄昨指,個人誠信問題不能單靠兩、三人之言作定論,執事會處理何的操守問題時,沒給予何辯白機會,「一面倒嘅說法如何可以定罪呢?」審訊時,恩福堂羅列何由申請入職至在任期間,犯下的多宗罪,涉行為不當、不忠誠及欺詐。鄧官逐項反駁指全部未能證實,恩福堂花費140萬元外聘進行的調查報告僅用「懷疑」、「可能」等字眼,全份報告屬「多重傳聞證供」,非常偏頗,難以倚賴。
教會指控何於2008年申請入職時,隱瞞曾於基督教香港同寅會受僱做堂主任或代堂主任。鄧官接受何辯解稱,該工作是義務性質,何只是顧問牧師,收愛心及聖誕奉獻6,500元等。審裁官認為何雖身居要職,但工作非受薪,不能以僱員看待,故入職恩福堂時無漏報。
何亦被指未經授權而幫人插隊受浸,並延誤及虛報資料。鄧官直指該「水禮事件」是解僱導火線,但他填報的資料不是虛假,在教會有極大權力的蘇師母對安排知情及允許,何等同得到主任牧師蘇穎智同意。法庭不認同教會指何程序不當及溝通不足。至於何涉抄襲實習生功課,在講道時盜用,鄧官指涉事學生在公開情況下獲發授權書並簽署,意味同意放棄版權。
案件編號:LBTC30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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