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會成員、超級「梁粉」林奮強,2012年在政府推出雙辣招前,「未卜先知」賣掉兩個物業,估計多賺300萬。廉署以「證據不足」(不是沒有證據)不作檢控後,他於2013年辭去行會職務。但2014年又獲委任為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今年更再獲委為醫管局及機管局成員。他揚言大嶼山郊野公園使用量不高,要發展大嶼山令它由「醜小鴨」變成「白天鵝」。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說:「大家對住這種面孔、這種嘴臉、這種說辭,其實已經很厭了,希望他快點消失。」
這句話反映市民對林奮強這類人的觀感與無奈。
近年來,在689主政下,觀感這種東西似乎已經不再被顧及了。廉署沒有起訴,就沒有問題,於是再委任林奮強三公職。
觀感與政績、民望不太相關。公職人員會因施政不濟或無能而民望下滑,但社會觀感未必差。社會觀感來自他的行為與操守。港英時代對公職人員的操守十分重視,對他們的要求是「比白還要白」。不違法、不違規,只表示不會受到法律制裁,但不等於就適合擔任公職。因為法律之外,還有操守。操守,也不是你自己覺得如何,而是要看公眾覺得你如何,這就是觀感。
公職人員重視觀感,也延續到九七後。2003年梁錦松偷步買車事發,他第二天就向董建華辭職。他是從千萬年薪的銀行高職轉去當財政司長的,他應該不會貪小便宜偷步買車。他後來說,他自己當然知道是無心之失,但不是他自己覺得怎樣,而是他在這個職位上,公眾覺得怎樣,因此他要辭職。這就是觀感。
政治人物趨於無恥的今天,回望梁錦松的辭職,是否有點天方夜譚?自梁振英上台後,他的僭建,他的行李門,他的UGL,靠中聯辦幫手在立法會建制派的多數暴力下,逃過彈劾,靠特首的權力影響廉署調查,他於是完全不顧社會觀感,繼續無恥,在被迫放棄連任後,還想當太上皇,對候任特首林鄭不斷宣示霸權。
他的沙煲兄弟陳茂波的社會觀感也惡劣,在劏房、囤地相繼爆發後,他照樣大剌剌地戀棧官位,還被無恥大佬升做財政司長。教育局長吳克儉5年任內外訪逾60次,被譏為旅遊局長,於2015/16年度合共花了逾117萬港元公帑外訪,次數多達30次。王永平形容吳的外訪紀錄「前無古人」。但吳克儉自辯「依足政府程序」。
所有這些,包括近日的「浩鼎門」,都宣稱不違法、不違規、依足程序,梁振英最近在立法會回答UGL 事件,他一再說那是「離職協議」,說在「行會的申報制度下是不須要申報的」。是否離職協議、是否不須申報都有爭議,縱是,也改變不了公眾觀感。
有朋友說,公職人員重視社會觀感,是「民主素養」,我覺得更是文明素養。可怕的不是梁振英之後,所有的公職人員都只求不違法、不違規、依程序,而不再理會觀感,而是社會大眾也逐漸麻木了,不再覺得公職人員的操守、社會觀感是甚麼重要的東西,於是社會文明就發生災難式陷落。
周一至周五刊出
李怡
http://www.facebook.com/mrleeyee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
【回歸二十年】專頁: 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