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投資銀行主任不滿女友到蘭桂坊飲酒時穿迷你裙,當街向她吐口水及扯起她的裙,又用裸照要脅她不准分手;其後數月再因感情問題於住處爭執,其間緊扼她的頸,又用生果刀擱在她頸旁,威脅殺死她後自殺。銀行主任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兩罪,並向心理專家求助。裁判官認為他雖惹上官非,但從而得知自己情緒控制出現問題,可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昨判他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向心理專家求助有悔意
裁判官直指控罪嚴重,被告盧文軒(26歲)將刀架在女友頸上,假如女友不幸喪生,被告「下半世要喺赤柱過」。惟被告向心理專家求助,顯示他願改過自新,深有悔意,而且年輕並對社會有貢獻,故判他服務令。裁判官叮囑他將來要好好管理情緒,更形容他猶如「一個計時炸彈,一爆發就好嚴重,要好好保護自己,否則第二朝乜都冇晒」。
案情指被告與女友去年2月拍拖,至9月向她吐口水及扯其迷你裙。兩人又先後於10月及12月再生爭執,被告曾扼她的頸,又拿出生果刀擱在她頸上,女友逃走後報警。
案件編號:ESCC4030/16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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