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自內地的香港大學前助理教授前年辭職後,多次向港大校長馬斐森及寓所業主發出「死亡電郵」及字條,自稱受神委託,要求兩人交出持有物業,又要馬償還328萬億元欠債及讓出校長之位給她,所有教職員不得反對,否則便「逆我者亡」,兩人報警求助。事後助理教授確診患上思覺失調,還押小欖接受治療11個月,昨獲律政司撤銷刑事恐嚇罪,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一年了事。
記者:陸羽平 蘇曉欣
擁博士學歷的女被告祝文婕(31歲)於2012年12月起在港大商學院擔任助理教授,2015年10月以私人理由辭職。她昨於庭上以帶有口音的廣東話稱不需要普通話繙譯。
稱教職員若反對判死刑
律政司經考慮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則透露祝沒有案底,被捕後已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11個月,現已康復,惟日後仍需繼續覆診,只是不需要再住院,下令她簽保守行為。
案情透露,祝於2014年租用置富花園單位居住,翌年9月,即她向港大辭職前一個月,她向業主廖恩樹發出電郵提早解約,獲對方接納。惟10月時,她無故兩度向業主發出電郵,自稱是神的使者來港討債,要求對方將單位轉到她名下,否則業主及其親人都要死,又指港大欠她15萬億元。
祝並於10月至2016年2月,向港大校長馬斐森發5封電郵,自稱奉神之名向港大收債,並將金額提高至328萬億元;又要求委任她做港大校長,並叫馬遷出大學宿舍。她稱若有任何教職員反對會被判死刑。
祝於去年1月被捕,但其後棄保未有到警署報到;去年2月更兩度到港大校長室接待處,問職員誰是港大校長。當職員答是馬斐森後,祝要求將兩張與電郵內容相近的「死亡恐嚇」字條轉交馬。她於去年6月再次被捕,警誡下承認發出電郵,又謂給馬斐森的電郵內容屬虛構,但稱很多港大職員都不滿馬斐森出任校長並發電郵投訴。
案件編號:ESCC20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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