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長毛代社民連收捐款作新界東支部經費 不涉私利

吳文遠:長毛代社民連收捐款
作新界東支部經費 不涉私利

【本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被控收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後未有申報,昨日他決定不自辯,只傳召現任社民連主席吳文遠作供。吳指該筆捐款由前主席陶君行募捐得來,時任主席的梁只是代社民連收取,作為新界東支部開支,並非為私人利益或榮辱,亦相信梁沒有就此與捐款人黎智英聯絡。控辯雙方舉證完畢,本周五結案陳詞。
記者:楊家樂

吳文遠供稱,社民連屬小型政黨,收入主要靠市民捐助及會費,2010年及2011年先後獲360萬元及140萬,2012年有250萬。所有捐款均屬無條件,至於會否向捐款人交代用途,則視乎捐款人與募捐者的關係。吳指募捐事宜一向由黃毓民、陳偉業及陶君行負責,至2011年黃陳二人離開另組人民力量。

梁國雄

支部無銀行戶口

吳稱2012年初梁國雄接任主席,稍後,前主席陶君行向吳透露將收到來自黎智英的100萬元捐款,並已通知梁。吳指以他所知,黎與社民連沒有關係。
稍後梁、陶及吳等核心成員會面議決,將其中50萬撥作社民連日常開支,另外梁負責的新界東支部及陶負責的九龍東支部各分得25萬,作為宣傳及地區工作經費。會面沒有書面紀錄,吳亦忘記在哪處見面,但肯定不是會址,因怕被竊聽。由於支部並無開設銀行戶口,故款項分別存入梁及陶的個人戶口。梁由議員會計唐婉清代為處理收支統籌。
吳透露,梁當時自覺「做咗兩屆,年紀都唔細,想多啲後生仔出嚟參選」,加上因衝擊替補機制論壇一事影響參選資格,故一度萌不參加2012年度立法會選舉的念頭。
吳又謂款項涉及捐款人身份、選舉部署與資源分配等敏感議題,按慣例只向核心成員交代,並無向行政委員會或會員大會透露;即使款項來自普通市民,做法也相同。而根據會章,梁無責任披露該筆捐款。
另辯方本打算傳召黎智英的助理Mark Simon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但經休庭考慮後改變主意,亦不傳召包括曾遭廉署邀請協助調查、但並無被列為控方證人的陶君行與唐婉清。
案件編號:DCCC5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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