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選舉事務處於特首選舉期間,在亞洲博覽館遺失載有全港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政府昨發表報告提改善建議,譚志源指今次責任在選舉事務處,犯錯員工需負責,如何懲處會由公務員事務局跟進。泛民和建制派批評報告只向中低層員工開刀,高官置身事外,議員莫乃光考慮向相關部門作民事索償。
記者:姚國雄
私隱專員公署發表狠批選舉事務處的調查報告一天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4月成立的專責小組亦發表報告。報告指存放兩部載有選民資料手提電腦的房間,保安明顯不及擺放選票房間。選舉事務處職員最後一次接觸失竊電腦後,送水工人和警員曾進出該房,兩部電腦亦只放在紙箱上,有人有鑰匙便能開啟,報告指:「哪些人持有這些房間的鑰匙,選舉事務處則並無資料。」事件令人難以理解是,只有不足1,200選委可投票的特首選舉,為何帶同378萬名地方選民個人資料到後備會場?報告揭露因以往選舉中,選舉事務處帶同地方選民資料到「專用投票站」作核查,職員以為是標準做法,沒深究是否必要;職員下載選民資料到手提電腦前,也沒諮詢負責處理選民登記工作的部門。
譚指離任後仍監察
報告指出,選舉事務處下載選民資料到電腦時,未有嚴格遵守《資訊科技保安指引》,選舉事務處資訊科技管理組亦未有做好把關工作,而將電腦保安責任付託於亞博館,屬不理想及不公允。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不應帶同所有選民資料的系統,作核實選民身份之用。
譚志源再就事件代表選舉事務處致歉。至於責任問題,他指選舉事務處同事若沒按指引處事,可遭公務員事務局在表現評核、或遭紀律程序處理,政府最遲10月應向立會交代如何處理涉事員工,即使他不再擔任局長,也會一同監察。
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批評,報告將高層置身事外,稍後會聯同其他議員考慮向相關部門提民事索償。民建聯葛珮帆亦指,對譚稱卸任後與巿民監察政府言論感憤怒。
新民黨葉劉淑儀亦指,事件雖是選舉事務處較低層員工執行,但譚志源也應負責,深切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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