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區重建局昨宣佈即日起調整用作賠償受重建項目影響的住宅租戶特惠金方案(優化租戶政策),合資格的住宅租客所獲得之特惠金最低金額,將會由現時的一人單位7萬元、二人或以上單位8萬元,大幅增加逾倍至16萬元和18萬元。已啟動的重建項目受影響租戶如未與市建局達成協議,也可受惠於新賠償方案。
未完成交易可選新方案
自2002年起,特惠金計算方式從未調整。市建局總監(收購及遷置)黃偉權稱,是次調整因與樓市多年來所累積升幅有關。他續指新政策是針對劏房及板間房住戶困境,希望他們能改善居住環境。根據現行計算方法,以居於150呎的一人劏房戶為例,其獲賠金額可由以往約7萬元,升至16萬元(以應課差餉租值為1.7萬計算)。
據了解,現時已啟動的重建項目中,尚未完成交易的租客未來可選新方案,但已完成交易程序的租客則不可。住宅租客亦可選擇接受公屋安置取代領取特惠金。
局方亦宣佈,住宅租客如在物業被市建局完成收購前遭業主逼遷,又不符合公屋資格,未來可申請入住市建局的安置大廈。商戶也獲提高按營商年期計算的特惠營商津貼上下限,分別由以往7萬元和50萬元,增至11萬元及77萬元,商戶也可獲另一筆相等於差餉租值3倍的特惠金。
市建局非執董、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透露董事會均支持新方案。她難料會否有業主藉機加租,但不希望令業主有錯誤訊息。不過,曾協助不少重建戶的「活在觀塘」創辦人袁智仁認為,因現時重建步伐加快,劏房越來越搶手,「你加幾多其實都冇乜用,門面工夫,不如起少啲豪宅,起吓公屋好過」。
■記者羅智堅、鍾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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