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工時問題仍未解決

長工時問題仍未解決

【本報訊】政府提出的合約工時,只保障月薪少於1.1萬元的低薪僱員,很多長工時基層工友都不受保障。勞工處招聘網站便顯示,有公司出價1.25萬元聘請保安員,每周工作6天,日做12小時;也有公司以1.5萬元聘洗碗員,每周工時也達60小時,但都不符合約工時保障條件。

「公司識得避晒啲條款」

60多歲的球叔是公屋外判清潔工,月薪約9,000元,每天工作8小時,「但唔夠人忙起上嚟,要你早啲開工,遲啲收工,甚至做10幾日都冇得休,第二日叫你遲啲返工當補番畀你」。他指政府提出合約工時政策,「有改善梗係好」,日後加班可獲補償,但不敢樂觀,「公司(僱主)識得避晒啲條款」,更改合約,延長每天工時,「一樣咁刻薄」。
點心師傅羅女士日做11小時,凌晨4時工作至下午3時或更久,月薪約1.9萬元,不受合約工時保障。她指工資水平訂在1.1萬元實在太低,「點心師傅工資1.4萬元起,基本上一入行已不受保障」。她批評合約工時無法解決長工時問題,「梁振英唔止走數,係將工人待遇推向更差」。
長工時不限於基層打工仔,高薪職位也經常無償加班。會計師陳先生直言,稍為高薪的僱員無法受惠合約工時,「咁規管到啲乜嘢?」
陳先生指雖合約列明每天工時,間中都要加班,「梗係冇錢」,從事核數工作的同事加班情況更嚴重,但同樣不納入保障,「對佢哋好唔fair(公平)」。
■記者王家文、袁嘉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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