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前妻罪脫 男子涉刑恐還柙

姦前妻罪脫 男子涉刑恐還柙

【本報訊】43歲裝修工被指上門毆打和用刀威嚇前妻並非禮她,翌月再上門拆屋,其間鎖上廁所強姦前妻。他在高等法院受審後,於前日獲陪審團一致裁定無罪。然而他脫罪後仍未獲釋,因他另涉在上述兩次事件之間,6次刑事恐嚇前妻,該案尚未審訊,故他在強姦罪脫後仍需繼續還柙。裝修工昨申請保釋,但遭法官拒絕,控方將案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4星期後提堂。
仍需繼續還柙的被告早前被控於去年6月10日非禮前妻X,及後在7月30日強姦X。5男2女陪審團一致裁定兩罪不成立,而強姦罪的兩項交替控罪,即企圖強姦和非禮罪亦不成立。審訊證供透露,X於6月中至7月底曾與兩名女兒入住庇護中心。被告自辯時稱,他在X回家居住時上門拆屋,以教訓X不准他見女兒,而X可能想令他冷靜下來,故主動走進廁所邀請他性交,但他未有插入性交。
案件編號:HCCC15/17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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