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喉水柱無力 加冕樓罰萬元

消防喉水柱無力 加冕樓罰萬元

【本報訊】灣仔軒尼詩道舊樓加冕樓去年發生三級火,消防員以消防喉射水救火時,水柱軟弱無力,地面消防喉更有爆裂情況。消防事後調查發現大廈消防年檢證書已逾期近1個月,而消防栓系統水壓及出水量更遠低於規定的最低限度要求。肇事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為此遭票控,昨承認違反兩項《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被判罰1萬元。

無年檢及保持裝置性能

根據消防處在加冕樓進行的測試結果,大廈兩組消防泵水壓分別為0巴和0.75巴,而供水量則各為每分鐘100和400公升。按《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規定,水壓和供水量要求為5.78巴和每分鐘450公升。兩項控罪指被告加冕樓業主立案法團沒有保持消防裝置及設備操作性能良好,及沒為消防裝置每年進行一次檢查。
辯方求情稱加冕樓於60年代建成,法團於1992年成立後已多方面改善大廈的消防設施,委託專業人士作年檢、維修和更換設備。惟去年3月26日年檢到期前,被告未能與承辦商取得聯絡,至4月6日承辦商始交出報價單,被告同日批出工程款項,惜年檢尚未進行,大廈就於4月19日發生火警。被告已另聘承辦商。
裁判官指控罪嚴重,消防設施關乎住戶人生安全,本案因發生火警才遭揭發,幸沒人命傷亡,算不幸中之大幸。
案件編號:ESS40137&8/16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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