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捕後欲致電長毛

被告被捕後欲致電長毛

【暴動案】
【本報訊】旺角騷亂中9男涉暴動案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第四被告何錦森的警誡錄影會面紀錄,何當時表明想聯絡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以及獲法律代表協助後才答問題,但最終找不着任何人,故終自願接受會面。警方指從網上片段可見,清楚見到掟磚的人是何,但何指看不見自己在片段內。

警指網上片段拍到被告

38歲被告何錦森於去年2月26日清晨在黃大仙家中被捕。他在錄影會面中指,去年2月8日晚與女友人相約到旺角,感到現場很嘈,見到很多人及有東西燒着,他離遠見到暴動事件,「覺得好特別」,他事後與友人到太子一帶。何在會面中解釋,警方在他家中撿取的眼罩,是他踏山路單車時用來擋風;對講機是朋友借給他行山用。
會面中警方播放社會紀錄頻道(SocREC)於旺角瓊華中心外拍攝的片段,指片中疑是何的男子在掟磚。按庭上播放片段所見,該男子的容貌被拍下,穿白衣、右耳戴着疑似藍牙耳機,用力向前扔出灰白色長方形物體。何在會面中否認參與衝突,並否認是該男子。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901/16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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