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兩日始公佈 警捱轟

案發兩日始公佈 警捱轟

【本報訊】今次強姦案警方於案發後兩日才向公眾公佈事件,被批評此舉會令當區婦女身處險境而不自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警方於案發後兩日才交代,做法欠妥善,他表示,理解警方有調查上的考慮,但是他指風化案中的色魔是危險人物,一日未落網都對公眾、特別是婦女構成危險,認為警方應該及早交代事件,讓該區內的婦女出入可以小心。

大批警員在發生強姦案的寶田邨調查。黎家駒攝

警方:需時調查

關注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則表示,尊重警方查案部署及決定,但是九龍灣站天橋底強姦案,警方遲了一日公佈案情;今次屯門寶田邨強姦案,警方亦延遲兩天始公佈事件,認為公眾有知情權,區內女性知悉事件後可作提防,而非待警方查案完畢後才去公佈案情及結果。
對於被批評事發兩日後才公佈案情,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黃泳洪督察昨日解釋,由於女事主是在傍晚報案,警方需時進行初步調查,包括為女事主落口供,否認是延遲報告事件。警方呼籲市民就案件提供資料,並呼籲市民回家時需要保持警覺,如發現有可疑人士跟蹤或感到有問題,應向在場其他人士求救,並盡早向警方舉報。
■記者關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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