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炸彈案 管工涉助友製作

警署炸彈案 管工涉助友製作

【本報訊】黃大仙警署停車場日前發現懷疑有炸彈車輛,導致警署大疏散。調查後警方發現有人疑不忿前度拒復合,涉計劃將自製炸彈放在前度車底,又與朋友商討製作炸彈,並要求他協助找製造資料和預備部份材料。涉案友人昨在觀塘法院提堂,辯方透露他不知炸彈用途,亦不信對方能自製炸彈。
被告江曉鋒(30歲,圖)報稱地盤管工,被控有意圖而製造爆炸品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至5月間,與施漢瑜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辯方在庭上投訴被告被捕後,曾有便衣探員向他說不要浪費金錢找律師,又誘他參與錄影會面。裁判官最終准被告以5萬元現金保釋。
案件編號:KTCC1125/17
■記者陸羽平、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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