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藤條打仔 官指不合時宜

母藤條打仔 官指不合時宜

【本報訊】育有兩女一子的家庭主婦,趁周末帶長期由保良局照顧的5歲兒子返家「放假」,但因兒子涉嫌取去姊妹的10元藏起及講大話,她用藤條把兒子打至手腳出現15道「藤條印」。主婦昨承認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裁判官勸她應好好珍惜每周一次母子相聚的機會,告誡她「打已經不合時宜,可能仲會弄巧反拙」,准她保釋待取感化報告,22日判刑。
姓曾女被告(36歲)有3次涉及毒品等案底,昨承認於今年1月15日在家中犯案。裁判官蘇惠德勸導她:「教仔少不免會有情緒問題,但要畀啲耐性。」庭上透露5歲兒子現為綜援受助人。

手腳有15處傷痕

案情指,男童因家庭問題自出娘胎便由保良局照顧,被告每星期五獲准帶走他,至星期天須送回。案發當晚11時,她送子回保良局時,向職員透露兒子在家很頑皮,把姊妹的10元藏在枕頭下,當天早上她用藤條教訓他。另一職員檢查男童傷勢後把他送院,院方轉交警方跟進。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用藤條打仔。男童接受調查時承認曾向媽媽撒謊,媽媽用藤條打他。驗傷結果顯示男童手腳、手肘及上胸共有19處新舊瘀傷,其中15處是新傷,分佈在雙臂及左大腿,各長1至1.6厘米。
案件編號:STCC1776/17
■記者陸羽平、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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